1、新中国第一部宪法--1954年《中国宪法》
1.时间:
1954年9月第一届人大在北京召开,通过了《中国宪法》。
2.性质:是国内第一部社会主义种类的宪法。
3.宪法内容:坚持人民民主专政,坚持社会主义道路,所有权力是人民,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。(3)意义:确立了国内的根本政治规范--人民代表大会规范。(4)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主席,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。
2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:
1.初次提出:
1953年中印谈判;2.发表:
1954年,中国、印度、缅甸三国总理一同发表。
3.内容: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;互不侵犯;互不干预内政;平等互利;和平共处。
4.意义: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,成为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。
3、亚非万隆会议:
1.时间:
1955年4月,亚洲和非洲国家的政府首脑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会议,国内政府派周恩来率代表团出席会议。
2.特征:是有史以来首次由亚非国家自己举行的国际会议。
3.内容:主要讨论守卫和平、争取民族独立和进步民族经济等一同关心的问题。(4)结果:周恩来提出的求同存异,推进万隆会议获得圆满。